國立交通大學函知奉核於本(110)年2月1日與國立陽明大學合校,校名為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」。
發布日期 2021-01-20 09:15:00
- 國立交通大學依教育部109年8月12日臺高(三)字第109111817A號於本(110)年2月1日與國立陽明大學合校,校名為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」。
-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5日總處資字第1100010217號函合校後電子公文交換機關代碼經編訂為「A096M0000Q」號,二校原機關代碼預計於110年1月27日暫停交換;並於同年2月1日使用新機關憑證卡進行收發作業。
- 電子公文交換暫停期間如有緊急公文,請以紙本限時掛號或傳真至(03)5721411,並以電話(03)5712121轉51606或51608洽承辦人員確認。